第B01版:鹤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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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实现“把港口建在企业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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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北—盐田港铁路货运班列可获补贴
助力实现“把港口建在企业门口”

    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通讯员/黄衍坤) 近日,记者获悉,《江门北—盐田港铁路货运班列补贴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已通过鹤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正式印发,明确对江门北—盐田港铁路货运班列运费补贴标准:20GP货柜为200元/柜,40GP货柜400元/柜,其他柜型参考40GP按400元/柜标准,补贴时限至2024年6月30日。

    该方案的制定,旨在推动珠西国际陆港实现“把港口建在企业门口”,加快促进珠西、粤西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补贴对象为以集装箱重箱形式使用江门北与盐田港之间的进出口铁路货运班列,且遵守铁路货物发运规则的物流运营企业。

    鹤山市珠西物流枢纽中心管理委员会、鹤山市科工商务局、鹤山市财政局、鹤山市税务局负责江门北—盐田港铁路货运班列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补贴申请,并保证申报资料的全面、合法、真实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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