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银换) 昨日,市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探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通知》,试点推行以抵押登记变更为主要特点的同行间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标志着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在江门市正式落地。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措施,进一步探索因城施策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市积极探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
“带押过户”于法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住房还有未还清的银行按揭贷款,卖方需提前筹集资金还清贷款,解除原有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进而买方将房产再次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带押过户”,是指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金融贷款优先偿还卖家原有房贷。
“带押过户”具有降成本、办理快、保安全三重优势。其中,免去了提前还贷以注销抵押登记的“过桥”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以一套市值100万元的房产为例,按七成贷款额及1个月贷款期计算,卖方可直接节省“赎楼”融资成本约7000元。
江门嘉毅地产总经理邓桐燊认为,“带押过户”政策有利于活跃市场,对买方、卖方、银行能带来三重利好。对卖方来说,可减少筹资的手续、时间以及“过桥”利息,降低了风险;对买方来说,可锁定房屋,避免一房多卖的风险;对银行来讲,有利于锁定贷款。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持续探索、优化办理流程,让二手房交易更加安全、高效、便捷。
我市阶段性取消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银换) 自今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因城施策”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据悉,为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备案,我市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目前,我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最低为4.1%;新政实施后,最低贷款利率将下调。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银行和购房人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