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近日,《江门市组织实施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方案》印发,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奖补10万元。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此次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全面安排省、市两级“小升规”奖励资金合计8640万元,奖励864家工业企业,充分调动了企业升规入统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