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陈桥胜) 受今年第22号台风“尼格”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我市沿海已出现9—10级阵风,陆地出现6—8级阵风,市三防指挥部已决定于11月1日13时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截至发稿前,我市各地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
据气象部门预测,“尼格”预计将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趋向我省中西部海面,我市大风天气将持续至2日夜间,陆地阵风6—8级,沿海阵风9—11级;受台风外围云系影响,2—3日有中到大雨,南部有暴雨。截至11月1日16时,我市各水(潮)位站、大中型水库水位均未超警戒(防限),全市暂未收到灾情险情报告。
为做好防风防汛工作,市三防办密切联系气象、水文、水利、海事、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及农业农村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风情雨情水情监测,实时研判风、雨、浪、潮影响情况,强化短临预警措施,启动信息联合报送机制,加密会商研判,为防御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渔船商船方面,截至1日16时,江门辖区水域在港商船1046艘,均已督促落实防台风措施,远离台风影响区域或选择安全水域避风,辖区未收到因台风“尼格”造成的水上交通险情报告。
交通运输方面,截至1日17时,我市交通涉海施工项目全部停工,已撤离作业人员296人,在建交通工程停工2处,川岛水路客运航线停航。截至发稿前,全市交通运输方面基本安全稳定,未发生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