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翁丹萍) 记者日前从开平市发改局获悉,开平城区智慧停车收费标准从1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开平市城区路边划定的停车位,通过分路段(一类、二类、三类)实施收费。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同时,为保障停车需求变化,各类路段每年可结合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收集的车位周转率数据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据了解,首期收费路段按《开平市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所列执行,首期收费路段皆为一类路段,包含城区主干道路及繁华商业区域3000多个车位,包括幸福片区的幕桥西路等13条道路,三江大道以东的宝源片区的宝堤东路等4条道路,祥龙片区的祥龙中路、祥荻路,长沙片区的曙光东路等12条道路,新昌片区的中山大道等。
据悉,在开平市城区依法设立的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及产权归属开平市市政公共资源的公共区域,路内停车包括公共车位和公共空闲地(新增泊位)实现智能化改造,搭建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立运营中心及智能客服系统,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能够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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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智慧停车收费标准
一类路段,首3小时,3元/小时;3小时后,4元/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
二类路段,首3小时,2元/小时;3小时后,3元/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
三类路段,首3小时,1元/小时;3小时后,2元/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10元。
路边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0:00(具体时间段可另行拟定)。
首小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从第2小时起,每30分钟按小时标准折半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路边停车收费以自然天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