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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经验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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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经验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钟欣燕) 近日,水利部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江门开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作为广东省唯一推送案例入选。近年来,开平市持续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灌区标准化管理,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初具成效。

    据了解,2019年以来,开平市按照灌溉面积加权计算粮食作物综合水价,科学有效推动5宗中型灌区及6宗样点小型灌区完成农业水价测算,有效平衡开平市各灌区和各地水价差异。目前,除西坑灌区外的4宗中型灌区,按国管工程+群管工程累计收费,推荐水价为粮食作物72.81元/亩(0.106元/立方米)、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94.65元/亩(0.138元/立方米);西坑灌区以及所有小型灌区推荐水价为粮食作物34.32元/亩(0.047元/立方米)、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44.62元/亩(0.061元/立方米)。

    为推行用水定量定额管理,开平市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系水利用系数等因素,按照“先重点中型灌区再一般中型灌区”的原则,分批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通过制定《开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开平市本级水利资金、农业农村等部门预算资金等,实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对采用高效节水方式、肥水一体化技术和设施落实节水的合格用水户,按定额内用水量补贴2元/亩/年,调动农民节水积极性;鼓励农业节水,灌溉用水定额内用水量每减少10%,奖励0.022元/立方米;对在高效节水工程运行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作物种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年度节水量达到灌溉用水定额内用水总量10%以上,根据实际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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