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林立竣
通讯员 林碧华 林凯玲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名单,江海区检察院榜上有名。据介绍,近年来,江海区检察院对标“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目标要求,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实现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业务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名列前茅。
党建引领
抓实政治建设强基础
江海区检察院以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院活动为抓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党建+业务”品牌,以“一支部一品牌”模式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江海区检察院党总支创新党建工作模式,与村(社区)、金融机构等党支部签订党建结对共建协议,探索构建结对帮带、双向促进、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牢固树立“文化育检”理念,充分利用院内空间建立“党建文化长廊”“党建公园”,将党建文化渗透到检察队伍建设中,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江海区检察院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在全面管党治检中从严从实,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2022年制定《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清单》,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监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落实好“一岗双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做好重大事项填报,提升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规范化水平。
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检察工作为民情怀。江海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法律文书。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检察公开听证提质增效,起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积极效果。
创新驱动
谱写业务成效新篇章
秉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理念,江海区检察院立足江海实际,创新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江海区检察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要求,查处多宗假药案;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监督生态恢复情况;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防范养老诈骗等新领域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1年以来,江海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性质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广东黄某斌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等4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也是江门市检察机关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最多的基层院。
为精准推进民事检察,江海区检察院主动与多个部门联签《江海区关于支持起诉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扎实做好支持起诉工作,抓实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违法公民代理、诉讼费专项监督、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专项监督等工作,有力整治司法违法乱象。办理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和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等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江海区检察院全面深化行政检察,深入推进“检察院+司法局”联合案卷评查工作机制,通过“问诊式”评案为行政机关执法“查缺补漏”,切实当好基层治理的“法治引擎”。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与江海区法院联签《关于建立推进诉源治理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机制》,通过“检法联调”模式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江海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争议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