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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竞速、逆行、打电话、闯红灯、横穿马路……
这些学生骑电动车太“任性”

学生未戴头盔骑乘电动车在车流中逆行。

    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近段时间,有群众通过“平安厅”江门公安局长信箱反映,我市有学生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时,存在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穿拖鞋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蓬江交警铁骑中队接报后,在辖区道路上进行一个星期的摸底,发现市民反映情况属实。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张胜军

    现象

    学生骑电动车屡见不鲜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电动车已成了不少学生的代步工具。在我市道路上,经常看到不少骑电动车的学生。

    11月16日下午4点,到了放学时间,在蓬江区华园中路某学校门口,学生们陆续走出校门准备回家。记者观察发现,大部分学生在公交站等待公交车,而一小部分学生则骑上了电动车,有的还是两人共骑,并且都没有佩戴头盔。

    其中,有的学生一边骑电动车一边打电话,有说有笑;更有甚者,不仅横穿马路,还骑着电动车在路上逆行……看着这些学生在车流中左闪右突,真让人为其安全捏一把汗。

    “昨天我就在路上见到两个孩子骑着电动自行车,一路上你追我赶,车子在路上扭来扭去,像拧麻花一样行驶,真危险!”路边的市民李先生讲起了前一天遇到的一幕,他表示平时接送孩子时,常看到有些学生骑电动车载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甚至逆行,十分危险。

    走访中,部分学生称,坐公交车需要等待且拥挤,选择骑电动车十分方便,身边同学也时常如此,觉得没有问题。

    “电动车便捷、速度快,如果我乘坐公交车的话,要花大半个小时等车,公交车速度也慢,有时候遇到堵车还要等很长时间。我骑电动车的话,回家的时间可以缩短一半。”经常骑电动车上学放学的学生小张坦言道,身边有不少同学都有骑电动车。

    交警

    加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管理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严禁酒后、无证、超速驾驶,严禁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接打电话、随意掉头、穿插,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事故达200余宗,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近3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总量的15.33%、10.09%。

    为严防涉及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生交通安全,近日,蓬江交警铁骑中队在某职业学校附近,开展涉电涉摩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交警铁骑根据学生下课高峰时段,通过机动巡逻管控和定点设卡的方式在学校路口红绿灯开展行动,严查学生驾驶二轮电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铁骑队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学生们讲解未达到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的危害,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驾驶电动自行车虽然不用考取驾驶证,但是有个必要前提,必须年满16周岁,且18周岁以下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提醒,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务必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而家长们更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江门交警将不定期进行涉学生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请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学校应尽到教育、监督的责任,减少涉学生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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