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娄丹)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外省户籍考生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该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需转出广东省,广东省原则上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
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广东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
成绩转入方面,广东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广东,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非广东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
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