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婵) 11月25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精神,研究部署江海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委书记聂加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区政协主席邹德昌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各级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党员干部更加坚定政治信仰。要统筹抓好教育培训,有效利用好各级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分级分类抓好集中轮训和专题培训。要注重运用江海红色教育资源,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宣讲团等深入村(社区)、机关、企业组织开展巡回宣讲,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党章内涵,认真践行党章要求,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准确、逐条逐句、原原本本地学,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经常学、终身学,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要注重发挥党章的指导、规范作用。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
会议要求,要全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思想引领,让干部“上有动力、下有压力”。要完善制度机制,让干部“上得明白、下得服气”。要坚持宽严相济,让干部“上得劲足、下得气顺”。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