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黄燕珊) “今年本村委会向贵院公益诉讼工作组口头及书信反映情况后,贵院检察官和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视察并了解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对该损坏路段进行维修,现已维修究毕,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近日,蓬江区检察院收到杜阮镇亭园村民委员会的感谢信,代表村民感谢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修复了一条“问题公路”。
亭园村委会反映的这段“问题公路”是该村的主要交通要道,之前存在路面严重凸起,道路两侧高低起伏大,安全隐患十分大,严重影响1700多位村民及途经群众的出行安全。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蓬江区检察院收到该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后,迅速指派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到现场调查取证。经实地察看发现,Y172乡道原是混凝土构筑,出现安全隐患的路段曾用沥青修补,修补后的沥青路面与原水泥路面高度不一致,导致宽约6米的路面一边高一边低,尤其是靠近路中间的部分明显隆起损坏,高度差达10厘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村民们现场向检察官反映,该路段虽经多次修补,但沥青路面因膨胀始终无法与原水泥路路面高度一致,已多次造成摩托车滑倒,甚至大货车倾覆,是亭园村的事故多发点。
鉴于亭园村的“问题公路”已严重危害村民的出行安全,蓬江区检察院迅速对该案件作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处理,在诉前阶段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督促行政机关迅速履行法定职责,及时修复和养护损坏路面,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主管行政机关收到磋商函后,立即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于7月上旬施工完毕,共修复损坏路面20多平方米。修复完毕后,主管行政机关定期对修复点位进行巡查,未发现再次破坏情况。在确认修复质量和效果良好后,主管行政机关于11月复函蓬江区检察院,告知修复情况和效果。
收到复函后,蓬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再次派人到现场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确认该路面行车安全隐患已经全部排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