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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乡人才十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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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葵乡人才十条”发布
新会将搭建“1+N”政策体系引才育才

    近日,新会发布《新会区促进“葵乡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葵乡人才十条”),大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全方位引育各行各业高素质人才,走好人才高质量发展之路。

    据悉,“葵乡人才十条”包括“加大力度引进各类人才”“全面推进人才自主培养”“高水平构筑重大科研平台”“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4大部分。措施自2023年3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锚定新会区高质量发展目标,“葵乡人才十条”通过大力招揽急需紧缺人才、畅通多元柔性引才渠道、重奖“引才伯乐”,全方位提高人才吸引力。通过激励人才自主培养、资助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个人,全面推进人才自主培养。围绕新会区高质量发展需求,“葵乡人才十条”大力支持科研平台引才聚才。从科研平台建设和促进产学研融合入手,为各类高等院校、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提供支持。结合新会区高质量发展实际,“葵乡人才十条”聚焦人才创业就业,为人才提供安居保障,营造暖心服务环境,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葵乡人才十条’是新会区人才工作统领性政策文件,是新会区对未来人才工作的整体规划。接下来,我们将陆续出台细化政策,搭建‘1+N’政策体系,全方位打造人才创新高地。”新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立森表示。

    文/黄胜 余茂东

    主要行动

    “葵乡人才十条”是新会区人才工作统领性政策文件,是对未来人才工作的整体规划。新会区将陆续出台细化政策,搭建“1+N”政策体系。

    “1”即《新会区促进“葵乡人才”发展的十条措施》。

    “N”包括已出台的《新会区“强师兴教”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方案》《新会区关于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即将出台的“葵乡人才十条”申请指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育方案等。

    “葵乡人才十条”含金量十足

    ●大力招揽急需紧缺人才

    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全职来新会工作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级领军人才100万元、8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对重大项目企业的高管、骨干人才,可根据项目企业贡献程度进行奖励。引进技能人才,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引进教育人才,对考取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的新会籍学生实行定向培育,学习期间每学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最高每年补贴20万元,最长期限3年;引进的高层次教育团队在3-5年服务期内团队总年薪最高200万元。

    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对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医疗类专业的新会籍学生实行定向培育,学习期间每学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引进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最高每年补贴20万元,最长期限5年;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医学重点学科 (专科)团队分别补贴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鼓励引进特殊人才,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

    ●畅通多元柔性引才渠道

    高层次人才柔性来新会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最高1000元/日经费补贴。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可给予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15万元资助经费,最长期限3年。在读博士与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分别给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每年4万元和3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

    ●重奖“引才伯乐”

    企业引进创新团队 (高层次人才)全职工作的,每引进1个创新团队、1名高层次人才,分别奖励该企业最高80万元、50万元。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紧缺专业人才全职工作的,分别奖励该事业单位2万元、8000元、3000元。企事业单位每引进1名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聘请引才顾问,聘期为3年,引才顾问受邀开展人才工作的,可以免交通、食宿费用,并给予每次最高5000元的工作补贴。

    ●激励人才自主培养

    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方面,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的补贴5万元;企业在职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分别补贴5万元、2万元;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补贴3万元,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补贴2万元,只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2万元补贴,只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万元补贴。

    锻造高水平技能人才方面,定期举办高技能人才创新大赛,安排不少于60万元奖励获奖选手。企事业单位培养国际认证高技能人才的,每培养1人资助1万元。对创建成立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训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资助。

    培养乡村振兴人才方面,对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农业农村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5000元补贴。对被认定为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的,给予5000元补贴,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

    ●资助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个人

    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对参与技术攻关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人才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在上级资助经费基础上分别叠加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成功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项目中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每成功入选1名奖励依托单位30万元。

    ●支持科研平台建设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60万元、6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并对其科研项目给予设站(基地)单位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和博士生导师,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分别给予单位和博士生导师6万元工作补贴。

    支持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申请享受新会区人才政策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对通过省级以上认定(或立项)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其参与人员和高层次人才补贴可在新会区人才政策补贴基础上最高增加50%。

    ●促进产学研融合

    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等国内外机构在新会区建立人才供给基地,每年给予不少于10万元工作经费。高等院校在新会区建立实践(实习)基地,对签约“双一流”高等院校的分3年给予合作经费30万元,签约其他高等院校的分3年给予合作经费9万元高等院校组织学生来新会实践给予学生交通、生活补贴。企业与新会地区办学的职业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每班学员达30人以上的,“企业冠名班”给予每班每年3万元补贴,“企业订单班”给予每班每年2万元补贴。鼓励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每个基地给予不少于20万元经费支持。

    ●鼓励人才就业创业

    对新引进全职在新会区工作的出站博士后、博士,分别给予生活补贴30万元、20万元。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生,初次在新会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为国内“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或本科毕业的分别发放补贴2500元/月、1200元/月,为国(境)外全球排名300的高校全日制硕士或本科毕业的分别发放补贴3000元/月、1500元/月,最长期限均为2年。对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后可给予30-60万元资助。

    ●提供舒心人才安居保障

    对高层次人才,购买人才住房最高优惠110万元;购买商品住房最高补贴100万元;最高可免租金提供面积150平方米以上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5年,全职工作满5年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可赠予个人;租赁商品住房最高给予补贴6000元/月,最长期限3年。对青年人才,其中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求职期间可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7日;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刚入职创业可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1个月;本科学历青年人才在新会就业创业的可5折优惠价格租赁人才住房不超过1年;本科以上学历青年人才,购买新会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补贴5万元。对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人才,为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免租金提供人才住房居住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营造暖心服务环境

    优化人才分类目录,将新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纳入目录范围。完善人才认定评定程序。为高层次人才在公共服务办事窗口、旅游景区、公立医院、交通站所等设置绿色便捷通道。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贴心服务。高层次人才可以获最高价值每年2万元的“人才卡”,在指定景区、健身场所餐饮酒楼、便民商家等享受免费或优惠折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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