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张华炽 通讯员 余兰芳
近年来,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检察履职中崇尚雷锋、学习雷锋、争当雷锋,充分发挥雷锋精神的价值引领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近日,开平市人民检察院获评“第九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是江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2019年12月某日凌晨,16岁的小志和小昊(均为化名)被社会青年大强(另案处理)载到台山市某镇物色可盗窃的摩托车。开平市公安局向开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小志和小昊。讯问时,看着二人稚嫩而木讷的脸,检察官陷入了纠结:二人才刚满16岁,年纪还小,但他们对行为的严重性似乎还没有认识到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考虑到二人具有多次盗窃的严重不良行为,家庭监管条件不足,社会关系复杂等原因,检察官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对小志、小昊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检察官心里仍未放下这个案件。对于小志、小昊,检察官一直密切关注二人的情况。与此同时,检察官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发还了涉案车辆,切实保障被害人权益。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经过细致审查和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小志、小昊二人一次机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7个月,检察机关对二人进行监督考察,并通过社工组织对二人进行跟踪帮教。
经监督考察和帮教,二人在考验期内能自觉遵守帮教协议的内容,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得到提升;在家庭中,与父母的关系得到改善,家庭因此变得和睦;小志在检察官的鼓励下找到了一所职业技术学校,重新到校园认真学习一门技能,小昊则跟着父亲一起工作。
鉴于小志、小昊二人矫正效果较好,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平市检察院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近年来,开平市人民检察院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持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推开“四检合一”办案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此外,开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与开平市妇联签订合作机制,新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和“一站式”取证中心、家庭教育指导站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谭某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却迟迟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导致再次被罚,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并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谭某提出,其经营的涉案餐饮店已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因其身患重疾,店铺已关闭并注销。由于银行账户被查封没法治病、生活,请求撤销处罚并解封账户。
了解情况后,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云听证”等方法,有效化解了争议,促成争议双方现场和解。该案例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十佳行政检察案例”,这是本次评选中江门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案例。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三年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4.9万元。建立司法调解中心,促成9件轻微刑事案件达成民事和解,有效探索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