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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2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建立协作机制
携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浩洋 林立竣 通讯员/邓晶晶 王丹)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近日联签《关于建立保护妇女权益协作机制的通知》,并印发全市执行。

    据了解,该协作机制包括建立线索互通、对口联系、工作会商和业务培训等联动机制,以及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等内容。

    今年,市检察机关和各级妇联组织将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契机,加强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梳理工作,重点对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且属于低保、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遭受家暴、性侵害、拐卖违法犯罪,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害承担养育赡养义务,身患重病或者残疾,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等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工作,帮助她们尽快摆脱生活困境。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对因身体受到侵害、有起诉意愿但确因诉讼能力不足或不便而未提起诉讼的妇女,可以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给予法律支持引导;对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贬损妇女人格和家庭暴力等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线索,检察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妇联组织将提供必要协助。

    此外,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将加强合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知识,共同推动家庭暴力防范和性侵犯罪预防,提升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法律政策和工作情况,提高社会知晓面,共同促进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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