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银换) 3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林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等事项,部署2023年我市公积金重点工作。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购买绿色建筑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的基点,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发挥公积金“惠民生、促经济、保公平”作用,积极扩大制度覆盖范围。要发挥住有所居保障作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好系列惠民政策,强化“租购并举”,发挥公积金引人入江、留人住江的积极作用。要增强服务群众本领,继续深入推进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将数字技术更广泛地应用于管理服务,推进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要守牢资金安全底线,把风险防范摆在突出位置,确保资金安全。要提高决策水平,使公积金的决策更科学、政策落实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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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68.1亿元,提取额55.19亿元,发放贷款9773笔34.67亿元。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3项新政,包括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购买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据悉,3月29日起,在我市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二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1倍,即购买不带装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一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原来是30万元,现提高至33万元;在我市首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三孩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倍,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为36万元。如果购买的是全装修新建商品房,每人最高贷款额度还可以增加5万元。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例如,一对三孩夫妇在我市购买一套总价为120万元的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及商业贷款条件,按原政策最多只能申请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最多可以申请82万元公积金贷款,增加12万元。
3月29日起,提高购买一星级或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在我市购买绿色建筑住宅(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相关材料认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3月29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这意味着,在江门市,如果卖方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不解除抵押状态,办理房屋过户后,用买方的贷款还清卖方的贷款。如果卖方有尚未还清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也可以办理“带押过户”后,用买方的公积金贷款还款,减轻了二手房买卖双方“过桥资金”压力。 (李银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