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杨光明 通讯员/骆伟华) 昨日,记者从鹤山市委巡察办获悉,根据鹤山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鹤山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鹤山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古劳镇、桃源镇、宅梧镇、双合镇、鹤山市交通运输局5个党委(组)及2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并传达了鹤山市委书记刘志刚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江门市委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鹤山市委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执行力不够强,抓重点工作不力;有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有的内控制度缺失,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公务接待规范、资产管理不到位;有的解决难点问题韧劲不足,为民办实事不力;有的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统筹协调能力不强;有的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存在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有的落实“三资”管理制度意识淡薄,“白条单”开支,资产、资源交易不经交易平台,村民小组尤为突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增强整改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要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要落实鹤山市委共性问题“清零”机制,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清零”工作,防止共性问题反复出现。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意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各项工作部署、江门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和鹤山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为鹤山市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