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江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决议决定项目
1.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业发展监督的决定(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2.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3.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负责委室:监察司法工委);
4.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侨资源优势助力江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负责委室:华侨外事工委);
5.听取和审议《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作出决议(负责委室:城建环保工委)。
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项目
1.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2.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城建环保工委);
3.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监察司法工委);
4.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5.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6.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7.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8.听取和审议江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9.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规划修改的报告(负责委室:城建环保工委);
10.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负责委室:选联任工委及相关委室)。
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项目
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负责委室:监察司法工委)。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可调整或增加重大事项工作项目。
(二)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