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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市场监管局放宽农村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条件
20条措施助推“百千万”工程

    □江门日报记者 陈敏锐 通讯员 陈蔓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对照这一战略擘画,立足广东所处历史方位、历史条件,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决定启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简称“‘百千万’工程”),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做强做优特色产业、构建良好市场秩序、聚力兴业富农、加强资源要素保障等四方面出台20条措施,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将组建江门市湾区食品企业发展联盟

    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而产业发展重在特色。《若干措施》针对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出了6条措施。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业务规范化行动,实现新设市场主体“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城通办”;开辟重大产业项目商事登记绿色通道,推行特事特办、容缺快办、团队跟办。

    推进食品产业强链补链方面,我市将出台《江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支持蓬江、新会、台山、开平培育建设食品产业园区,组建江门市湾区食品企业发展联盟,加强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

    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台山、开平建设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园,支持本地药企深度参与“港澳药械通”计划和研发生产新药,协助企业申报医疗器械注册、化妆品生产许可,促进产品早日投产上市。

    支持企业抢占标准话语权方面,我市将开展“标准化+先进制造业”行动,构建制造业先进标准体系,2023年培育5个企业标准“领跑者”;建立标准数据库,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湾区标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面,我市将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统计和重点产品质量技术研究攻关,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全域覆盖;推出质量贷金融产品,以质为信盘活质量品牌价值;梯队培育质量标杆企业,支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

    推动知识产权赋能实体经济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蓬江、江海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和开平市快维中心升级为国家级快维中心;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倍增计划,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下沉到县镇一级。

    打造一批特色农贸市场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得以顺利发展的基础。《若干措施》提出了4方面措施提升市场秩序水平。

    开展市场提升行动方面,我市将办好食品安全民生实事,推动“智慧新农贸”建设,利用“邑食安-阳光市场”App、“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强化市场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场实施“互联网+农贸市场”模式,打造一批特色农贸市场,推动市场多元业态发展。

    建设放心消费环境方面,我市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推动放心消费承诺向乡镇拓展、向农贸市场延伸,全年新增“双承诺单位”超800家、ODR企业24家;推进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加强网络交易行为监管监测,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方面,我市将总结推广台山水步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的建设经验,开展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一次性用品使用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标达标工作,强化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服务等城乡融合项目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强化市场综合治理方面,我市将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强化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和基层医疗机构在用药械方面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村级工业园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村镇企业。

    鼓励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企业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兴农富农是关键。为此,《若干措施》着重提出了5条措施。

    实施登记兴农工程。我市将放宽农村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条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企业,支持迁入城镇居住但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以农民身份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

    实施标准强农工程。我市将遴选本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开展标准体系研究,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研究建立循环型生态农业、适度规模养殖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全面加强江深两地农产品供应链协同合作。

    实施知识产权富农工程。我市将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指导,建立“地理标志+基地+龙头企业+产业链”多品牌培育模式,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开展“清源”“护航—2023”等地理标志专项行动,推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我市将统筹落实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31条,全力支持“个转企”;打造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服务品牌和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名特优新”市场主体。

    开展农村食品提质行动。我市将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行动,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推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或集聚区实现全域覆盖;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质量认证服务下乡活动,鼓励支持认证机构积极拓展农业农村认证市场。

   将推动市场监管职能事权下放

    资源要素保障是拉动“百千万”工程实施“进度条”的“助推器”。《若干措施》强调,将从五方面加强保障。

    一方面,我市将推动市场监管职能事权下放,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市级管理事权,厘清下放事权,激发基层政策活力。

    其次,我市将用好用活上级补助资金,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对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质量工作资金资助。加大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工作等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我市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监察等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药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首席质量官等社会人才培训。

    我市还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水电气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治理。

    同时,我市将强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联动,协调相关部门、镇(街)、优质企业开展帮扶工作,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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