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通讯员/容凤晴) 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副市长措旺拉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霞参加会议。
从4月11日起,执法检查组将深入各县(市、区),采取明查和暗访方式,围绕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有关方面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情况、建立文明行为促进保障机制情况、促进保障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完善文明行为公共设施和服务情况、激励和宣传文明行为情况以及治理和监督不文明行为情况,查找《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各级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法治的方式助力常态长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务实有效的解决思路和建议。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配套的制度。要密切联系协作,扩大社会参与,突出执法检查的全面性、问题查找的客观性、建议意见的准确性,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共同构建多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全面提高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