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对话”梁任公——纪念梁启超先生21/2023-04-16/A03/5251168157873789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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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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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者,天下之公器
——走进梁启超先生的“法学世界”
江门已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公园逾100个、法治广场60多个,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立法民意“直通车”,能让基层声音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矗立在梁启超故居纪念馆的梁启超铜像(中图)。 “唯用法律自绳己,岂必局促为人鞿”,梁启超先生书写的对联(左图)。 “宪法者,万世不易者也,一切法度之根源也”,梁启超《立宪法议》摘句,陈福树书写(右图)。

    提起梁启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史学家。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梁启超其实也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学家。梁启超在中国法学史上的地位,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中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开启民智的一代法学大师。

    汉语法学中的很多范畴,都是梁启超最先使用的。他对于“法学”和“法系”的定义,对于我国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学教育影响深远。同时,在中国宪法学研究方面,梁启超也是重要的实践者。

    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梁启超提出“以法治国”的理念。法者,治之端也。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如今,在新时代的中国,法治的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作为梁启超的家乡,江门是一座改革之城,也是一座法治之城。江门深入推进法治江门建设,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努力把江门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

    “对话”梁任公系列,本期报道聚焦“法治思想”,与梁启超先生跨时空“交谈”,带你一起走进梁启超先生的“法学世界”。

    策划/黄创快 谢敏

    统筹/曹乃付 王鼎强 黎禹君

    文/江门日报记者 宁园 冯瑶君

    图/冯瑶君 宁园 邱昱 陈福树

    文史与学术顾问/韩光军

    1 “法者何?所以治其群也”

    江门日报:先生曾说“法者何?所以治其群也”,可以就此跟我们谈谈您的看法吗?

    梁启超:“法者何?所以治其群也”是我一贯的主张。法律是“治群”的重要手段。人类在同自然界的奋斗和竞争中需要结成“群”才能生存与发展。为了既要保证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侵犯,又要保证不致于由于“群”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使整个“群”的存在与发展遭到破坏,这就需要有治理“群”的法律。这就是众人所说的法律“析之益分明,守之愈坚定者,则其族愈强”。

    江门日报:您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指出:“近世法学者称世界四法系,而吾国与居一焉。其余诸法系,或发生早于我,而久已中绝;或今方盛行,而导源甚近。然则我之法系,其最足以自豪于世界也。”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引起了法学界的热烈讨论,历代学者围绕“法系”做了持续的研究,并沿用继承了您的法系概念。

    梁启超:我曾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从语源的角度上解释了“法”字的意义。“法”字总共有七种释义,一释“法”;二释“刑”;三释“律”;四释“典”;五释“则”;六释“式”;七释“范”。

    2 “无宪法不足以为国”

    江门日报: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先生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当时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梁启超:法是国家之意志,法是天下之公器,法是治理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工具。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法律这个工具。以法治国,法之于治国,正是为了正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使国家之秩序,得以成立。

    江门日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作为安邦固本的基石,护航新时代“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梁启超: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心所向。

    江门日报:先生曾说:“无宪法不足以为国。”在中国宪法学研究方面,先生可谓开山鼻祖。

    梁启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我希望能制定一部完美的宪法。所谓“无财之国,贫弱而已;无法之国,则必致乱亡”,没有宪法必须制定宪法,有了宪法则必须付诸实践,做到上下共信守。

    江门日报:先生说“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立法事业,为今日存国最急之事业。”请问您因何认为法治是挽救当时中国最有效的手段?

    梁启超: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放任主义、礼治主义、人治主义都行不通,放任主义只能用来管理自己以及一部分人,不能达到有效治国的目的,过于强调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忽视了法律的作用。礼治主义多存在于人类社会的早期,本质是自然法。礼治主义的强制力多来自于道德,是一种社会制裁,而非国家强制力。用道德对人进行制裁是一种不完全、不彻底的制裁,然而国家是具有强制力的,需要的是完全、彻底的制裁,仅仅凭借道德责任来规范国民的行为显然是不够的。所以,国家需要的是法治主义。

    江门日报:在当时的中国,先生为何强调要“开民智”?

    梁启超:这是因为我深深察觉到,要使当时的中国摆脱列强瓜分的危机,走上现代化强国的道路就必须要“开民智”。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加强民众的认识水平,进而才能为加快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营造一个扎实的社会基础。法治国家怎样才能养成?守法之观念没有普及于全社会是办不到的。要做到守法观念普及,则又必须通过教育,使人人知道有法律可以依仗,让信仰之心油然而生,则自然会敬畏它而不会去触犯它了。在现在这个时代,广大民众的法治意识如何?

    江门日报:当今中国,民智早开,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治理念。江门市把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作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法治文化元素植入群众生活之中,形成了浓厚法治宣传氛围,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受到法治熏陶、接受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养、弘扬法治精神。目前,江门全市已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公园超100个、法治广场60多个、法治长廊近50个,其中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7个、全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2个。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推进,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法治维护着公平正义,守护着千家万户幸福美好生活。

    梁启超:妙哉!我曾反复期待的场景,如今已经成为了现实,吾心甚慰!

    3 实行法治必须立“善法”制“良法”

    江门日报:先生曾多次强调实行法治必须立“善法”、制“良法”,请问先生,何谓“善法”“良法”?如何区别“良善”之法与“不良善”之法?

    梁启超:区别两者的标准就在于法是为谁的利益服务,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如果法的主旨是为了谋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循所谓最多数最大幸福之正鹄,就是“善法”“良法”。因为众人之利重于一人,民之利重于吏,多数之利重于少数,昭昭明甚也。与此相反,如果是以谋求个人或少数人之福利为主旨,就是不善之法、不良之法。总之,治国之立法以国家及大多数人之福利为目的。乱国之立法以个人或极少数人之福利为目的。目的不正,则法愈多而愈以速乱亡。

    江门日报:对于立法权,先生有怎样的看法?

    梁启超:实行法治极重要的问题是解决立法权问题。“立法权之附属”问题,不仅是为立国之大本大原,是国家政治之本原,而且它直接决定法律的性质,关系到国民之能得到幸福与否,得之者为多数人与否,以及法治能否真正得到实现。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因此,要实行法治,在现代要使多数之国民能得到幸福,皆以立法权属于多数之国民。

    江门日报:在当代中国,我们坚持推进民主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前不久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了解基层的情况。

    在立法工作方面,江门突出地方特色,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江门市取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20年,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江门已经构建起上连全国人大、下接地方群众,立足江海、覆盖江门的立法联系工作网络。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59个立法联系单位让立法民意“直通车”开到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行业协会、商会、高校等地,使立法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符合民意。江门紧扣“山、水、文、城、业、侨”地方特色,出台超10部地方法例,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以法治之力保障侨都人民美好生活。

    4 “立法非以为观美也,期于行焉”

    江门日报:先生曾说,一个国家实行法治,除了首先根据国内外形势制定出“良善”的“新法”之外,还必须强调法的严肃性,坚决认真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

    梁启超:对。法也者,非将以为装饰品也。而实践之之为贵。“立法非以为观美也,期于行焉”。立法不是为了装饰门面,美观好看,归根到底是为了实行。如果法律立而不行,就失去了任何意义与价值,徒具虚文。

    江门日报:先生认为怎样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

    梁启超:我赞同法家管子的一些主张。要实行法治,做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赏罚严明;二是不得滥用法权;三是划一性、简要性;四是要适时,勿保守;五是治于法律,一律平等;六是不脱离国民文化程度、素质水平。

    江门日报:谈论先生的法治思想,不能不提先生的《乡治》。它记述了19世纪末,先生家乡茶坑村“乡治”的情况。如今,这篇《乡治》在茶坑村以石刻的形式全文呈现,教育子孙。

    梁启超:愧不敢当。我虽曾盛赞当年的乡治美满,但事实上当年吾乡之自治,存在弊端。世易时移,当今乡村自治,百姓之幸福,必然胜当年十倍百倍不止!

    江门日报:《乡治》给我们留下了重要的启发,启示了农村基层自治是社会法治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内容。

    梁启超:所言甚是。请问如今家乡法治建设如何?

    江门日报:今日之江门,是一座法治之城。近年来,江门市深入推进法治江门建设,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江门市在2018—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4年获评优秀等次。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良法善治引领改革、推动发展,把江门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江门市着眼于依法行政、营商环境、社会治理,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城市建设,全领域保障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江门以自己的生动实践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让法治成为城市政通人和的“定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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