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晓平 林升云)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我市推出5项免费婚前孕前“健康礼包”。
记者了解到,《条例》从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服务、新生儿保健规程等方面对母婴保健予以规范,具体包括:力推婚前孕前“二检合一”;为有需要的孕产妇提供心理健康援助;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提供母乳代用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检测;实施危重孕产妇婴儿救治救助;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制。
其中,在力推婚前孕前“二检合一”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婚姻登记处紧邻设立适宜开展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服务的场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检查。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科长邱玲娟介绍,目前我市除蓬江区、江海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在婚姻登记处附近建设“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为群众提供5项免费婚前孕前“健康礼包”。“健康礼包”包括科学婚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婚前孕前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叶酸增补剂发放、避孕药具发放。
蓬江区、江海区由于场地限制等各方面原因,暂时没有设置“一站式”婚前孕前健康服务场所,拟计划在两区的婚姻登记处搬新址时纳入规划设置。目前为了方便在蓬江区、江海区结婚登记的新人进行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均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建档和抽血处,新婚夫妇可先进行建档和抽血检查,其余检查可预约到指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进行。
近年来,群众生育年龄推后、高龄孕产妇增多、生育风险增高的趋势日益明显。为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工作,降低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条例》规定,对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实施救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医疗费用补助。
邱玲娟表示,已购买职工医保的产妇,在医疗机构分娩的,按医保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贫困家庭的产妇,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医保部门申请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