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王丹) 为解决网络销售药品不规范问题,鹤山市检察院日前开展了一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处方药是治疗较重病症、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较严重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但是,一些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存在未公示执业药师信息、未适当区分展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鹤山市检察院调取了网络药品零售企业的营运信息,并对辖区内第三方网售药品平台进行摸排,以核查购药是否需要处方、如何开具处方、开具的处方是否合规等问题。随后,鹤山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对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行为的规范,并制定全面自查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走访辖区内重点药品销售企业,还邀请检察机关进行依法监督。
为了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权益,鹤山市检察院召开以“督促规范药品网络销售”为主题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核实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本市药品网络销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关乎百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出事往往会是大事,必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网络药品安全。”该院检察官表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鹤山市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规范了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提高了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