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5月18日,备受瞩目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标志着运行五年的银保监会正式告别历史舞台,也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董希淼(招联首席研究员):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经过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产生和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发展和稳定。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进一步显露端倪——人民银行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证监会负责资本市场监管,增加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等职责。在职能重新划归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监管,有助于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落实好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
明明(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面对风险事件时可及时有效地形成监管合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混业经营创新发展特点的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刘晓春(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这是对金融业务和业态的全覆盖。现在从机构监管推向功能监管,真正将相同业务统一规制落到实处。
点评:随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由过去分业监管模式转而开始“双峰监管”模式,金融监管职能划分为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以实现消费者保护目标的市场行为监管,以及旨在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对于统一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效率,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均具有重要作用,可以让金融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吕胜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