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江关宣) 6月2日起,我国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方所适用的协定税率。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在此契机下,5月31日下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在我市召开政策宣讲会,对我国实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本次宣讲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吸引了江门海关关区约200余家企业参与,气氛热烈。企业代表提出的疑惑、问题,在宣讲会上都得到一一解答。“我们对政策理解具有局限性,通过这次宣讲会,及时掌握到RCEP最新动态,可以更好帮助我们把握市场机遇。”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关务经理张嘉桦表示,RCEP为制造业企业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雅图仕纸制品主要出口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生效以来,企业对东盟的出口份额不断增长。“目前我们正在评估RCEP的市场,希望能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
RCEP生效以来,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江门海关助力关区企业积极利用RCEP政策抢抓国际市场,扩大产品进出口,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1—4月,江门海关为出口RCEP成员方货物签发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1.21万份、货值40.58亿元;企业自主开具RCEP原产地声明60份,货值2.39亿元。
江门海关关税处原产地综合科科长孟胜男介绍,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菲律宾将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经过一定的过渡期,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30%逐步降为零。这些都将为江门市优势企业扩大对菲贸易提供更加自由便利的条件。
RCEP全面启动后,江门海关将持续收集企业核心诉求和意见建议,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原产地声明等惠企便民举措,助力外贸企业扬帆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