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昨日,记者从江门市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包含3项审议项目、1项修改项目、3项预备项目、2项调研项目,立法难度和数量均为历年之最。
2023年度立法计划中,继续审议项目1项,为《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提请初次审议项目2项,分别为《江门市社会治理智慧网格服务管理条例》和《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修改项目1项,为《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预备项目3项,分别为《江门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江门市租赁房屋管理条例》《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调研项目2项,分别为《江门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条例》《江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满足江门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需求,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新时代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立法将更加鲜明突出。着眼于我市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课题,锚定立法计划项目,以法治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眼于深入实施“港澳融合”工程、“侨都赋能”工程,积极推进涉侨立法。着眼于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建设文化强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文艺发展等方面的立法。探索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效能。着眼于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推进学校教育、托育、劳动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服务、特殊群体保护、养老等方面的立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着眼于绿色发展,推进能源节约、环境污染防治、城市绿化等方面的立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并持续改善。我市将积极发挥地方立法试验田作用,在新兴领域先行先试,争取为广东立法提供更多江门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