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从本质来说,也是“人”的问题,即实现农民的主体性、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问题。农民作为权利主体、实践主体、价值主体、评判主体,是乡村治理的动力、主体、目的和尺度。
天下大治,根在乡村。中国村治历经千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创出一条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之路。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总要求,推进乡村治理,实现了从顶层谋划到基层实验、从机制完善到制度创构、从目标设置到模式探索的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千年村治迈上全面建设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建构起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逻辑。
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历史—时代”是人类命题和实践主题的政治表征,是人类生存、生活的价值构设和存在逻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映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中国人民展现“历史活动—时代声音”的伟大创造和实践创新,是农民实现主体性和自由全面发展、实现美好生活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生发逻辑,是中国式现代化“历史—时代”逻辑的实践。因此,人的主体性与自由全面发展性的“历史—目的”逻辑、社会主要矛盾与人民美好生活的“问题—目标”逻辑和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任务”逻辑,构成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展开、展现、展示的内在根由,构画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发、生长、生成的价值链和逻辑树。
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发的根本源泉
人的主体性与自由全面发展性是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发的根本源泉。
人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主体。人类历史“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人是历史的目的”。历史的目的在于抒发人的类本质——实现人的主体性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主体性与自由全面发展性的“历史—目的”逻辑是任何一个人类历史活动的生发起点和终点。人作为历史的目的、实践的核心,人的本质确证程度、人的需要满足程度、人的发展实现程度构成了治理发展合法性的价值原点与践行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从本质来说,也是“人”的问题,即实现农民的主体性、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问题。农民作为权利主体、实践主体、价值主体、评判主体,是乡村治理的动力、主体、目的和尺度。农民作为中国最大的群体,是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主体,也是乡村治理的根本主体。发展农民主体性,推动农民全面发展,是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根本目的。马克思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坚定农民立场,扎牢农民根基,坚持农民自主性,发掘农民智慧,是中国乡村治理的力量源泉,也是中国农民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出发点,也是乡村治理的根本落脚点和生发根由。
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长的根本动力
社会主要矛盾与人民美好生活是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长的根本动力。
“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马克思“矛盾—问题—呼声(任务)—时代”的“问题—目标”逻辑表明:时代的主要矛盾是根本问题与历史任务的内在耦合。这种耦合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表征为人的“生活”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运动,即人的生活需要和社会的生产供给的矛盾。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影响最大的是农民。这就意味着,在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必须立足于解决好农民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这个最大需要和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这个最大问题,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全力破解“三农”治理的改革发展难题,使亿万农民过上美好幸福新生活。大力实施乡村政治治理、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解决好新时代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乡村治理生长的内在要求。
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成的根本要求
中国现代性与中国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生成的根本要求。
现代性作为现代化属性规范者,是一种文明进步、一个发展目标、一个世界现象,映射着现代社会生成、发展的总体性过程和特征,是世界各国发展进步的象征和竞相竞争的战场。中国现代性,是中国在现代化征程中追求的根本任务和发展主题,是中国时间、空间、价值的三位一体,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在”规约,是以“中国时间”和“中国方式”实现现代化的规范依据。现代性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标识,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努力奋斗的目标。中国特色现代化从1840年开始进行探索,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开启,经历了从“四个现代化”“三步走战略”到现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征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把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主题紧密勾连,刻绘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与中国式现代化结合,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并刻构出中国治理现代化“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即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大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总之,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实现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和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随着中国治理现代化一起被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任务之中,并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深化、升华,发挥更大作用和效能。
(何洪静,作者系五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王木森,作者系五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