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林冬梅) 根据国家和省专项工作部署要求,为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我市临时放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条件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6月30日前,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
本次参保对象范围为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未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人员或至今仍未缴费成功的参保人。
为方便群众参保缴费,目前,我市开通了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参保居民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登记和缴费。其中,线上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业务办理”进行登记和缴费。此外,参保人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户籍地、居住地或就学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前往办税大厅缴费或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完成缴费。
本次参保及缴费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全年缴费标准(406元/人/年)缴费。参保人需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若出现余额不足、逾期未缴费等情形,视为放弃本次参保。缴费成功的参保人,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