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民情
上一版3  4下一版  
患者“家门口”可买救命药
打开患者就近急救生命通道
军事训练够“燃” 少年直呼“过瘾”
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篇4  
2023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山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
患者“家门口”可买救命药

鹤山市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救命药在药房就能买到。

    “将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医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动的惠民利民重大决策。近日,鹤山市顺利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更多救急救命药在家门口药店就能买到,医保同样报销。

    据悉,“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简单来说,纳入“双通道”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参保群众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购药报销。此举将极大便利患者就医,大大减轻参保患者特别是患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买到国家医保谈判的好药、高值药、救命药。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何雯意 通讯员 张映华

    2家医院2家药店

    成“双通道”试点

    国家医保谈判,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为了大幅度降低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高的专利药及独家药品,与相关医药企业谈判、协商药品价格。谈判成功达到降价目的的药物纳入国家医保乙类药品范围,被称为“国谈药”,其谈判过程也被网友称为“灵魂砍价”。随着鹤山市顺利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患者可以更方便地在“家门口”购买到救命药。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受药品准入标准和流程、管理成本、群众需求量等因素影响,医疗机构不一定会配备或未能及时配备全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满足不了所有患者的用药需求。“过去,如果医疗机构缺药,参保群众需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到药店自费购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加上受鹤山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限制以及群众自身就医习惯影响,他们更多选择到广州、佛山等地的三甲医院看病购药,十分不便。”该负责人表示。

    为解决这一问题,鹤山市医疗保障局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确定了2家试点医院和2家试点药店,顺利完成了接口改造、平台对接、结算测试等工作,成功接入了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打通了医保经办机构、试点医院、试点药店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顺利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用药保障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了定点零售药店。

    截至目前,鹤山市纳入“双通道”管理机制的试点医院有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中医院,试点药店有国大药房鹤山康乐分店、三明医药人医便民分店,落地实施的“双通道”管理药品有399个,药品种类既包括一些常见慢性病用药,也有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

    减轻参保群众经济负担

    免去来回奔波麻烦

    “双通道”管理机制的落地实施,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购药途径,不仅减轻了他们大额医药费用的经济负担,还免去了来回奔波购药的麻烦。

    鹤山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谢先生患有恶性肿瘤,需长期服用磷酸芦可替尼片,以5mg/片的规格计算,单片价格高达53.75元,1个月药费约1万多元。之前,谢先生要跑到广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购药,再凭相关病历资料回鹤山办理零星报销,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73%。“双通道”管理机制在鹤山市落地实施后,谢先生在试点医院(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购药,如果医疗机构暂未配备所需药品,他还可选择将电子处方外配流转至试点药店购药,同步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90%,免去他“先垫付、来回跑”的负担。

    “现在,鹤山参保群众前往试点医院就诊,如果医疗机构暂未配备治疗所需的‘双通道’管理药品,可选择将电子处方外配流转至试点药店,凭患者本人已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处方开具时间起5天内前往试点药店购药,即可实现医保联网结算,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自己不用自费购药,大大提高了就医购药的便捷度。”鹤山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监测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地执行情况,强化“双通道”试点医药机构管理,探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升县域医药服务能力。

    ★相关链接

    在试点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有哪些流程?

    参保群众首次购药的,需持相关病历资料到“双通道”试点医院就诊,如医院暂未配备治疗所需的“双通道”管理药品,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双通道”管理药品外配电子处方,处方审核通过后统一上传至省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凭患者本人已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处方开具时间起5天内自行选择“双通道”试点药店进行购药。药店扫描医保电子凭证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患者的处方药品,由药师即时审核外配处方,审核通过后即可购药,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完成“一站式”医保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非参保患者本人去试点药店购药,需提前绑定参保患者的医保“亲情账户”,购药时即可直接出示患者的医保电子凭证。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