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江晓峰)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复查,发现已经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3家企业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现场堆放的砂土、砂石仍裸露在外,现场仍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此,江海分局依法对该3家企业分别作出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企业做好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对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区域的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检查执法,并重视责任整改工作。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超过1.3万人次,检查企业5788家次,责令整改960家,已完成整改515家,作出行政处罚105宗;实施道歉从轻处罚案件25宗,减免处罚金额204.71万元;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案件39宗,不予处罚金额784.85万元。
今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077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2%,连续4年呈下降趋势,办结率100%,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到民意畅通、回应有力。
“接下来,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以‘发现一批线索、查处一批案件、严惩一批企业、公布一批典型’的工作思路,全面整治工业聚集区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