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侨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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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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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7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上限为27091元 同比增加426元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银换) 2023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申请调整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091元,比去年增加426元。

    在缴存比例方面,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在缴存基数方面,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2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低于或超过规定的限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20元,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上限为27091元,同比增加426元。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计缴,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按缴存基数下限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2022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缴存基数下限是根据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单位不得在不符合实际工资情况下以缴存基数下限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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