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禹君 江组轩
“作为人民的公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开平市司法局政工办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劳惠英扎根基层司法所11年,用法律人特有的严谨和细致,忠诚履行“司法为民”职责,用闯劲和真情传递司法温度。近日,劳惠英获评第六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扎根基层践行司法为民
一直以来,劳惠英以“心之所向,素履以往”为座右铭,长期耕耘在人民调解工作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2017年7月,开平月山镇发生一起飞行器突然坠机焚烧造成一驾驶员死亡的事件。死者家属闻讯从吉林省赶来,10多名家属到镇政府讨要说法。
劳惠英接案后马上赶到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根据双方意愿多次调整调解协议,最终在一日内促成调解。高效公平的调解成效,获得当事人家属认可,当事人家属还向其赠送锦旗致谢。当时劳惠英怀有身孕,连续作战让她身体“亮了红灯”,但她总放心不下身处纠纷中的群众,每次短暂休息后便又回到岗位继续工作。
在劳惠英整个孕期里,月山镇共发生了6起死亡赔偿纠纷,在她的不懈努力下,6起纠纷案件均调解成功,案件涉赔偿金额达上百万元。劳惠英说:“工作不会因为你是女性而迁就你。我是党员,工作需要我的时候,我便一往无前。”
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
作为开平市经济建设和发展改革的前沿阵地,月山镇曾经历经济转型、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的阵痛,尤其是征地拆迁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容易导致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
对此,在担任月山司法所负责人期间,劳惠英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组建起以法律工作者、村(社区)干部为主体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两支队伍,充分发挥“知识技能型”和“德高望重型”调解员的优势,将传统“和”文化融合到调解工作中,构建起德法相济、长效化解的矛盾处理机制,让矛盾“小调解”撑起社会稳定“大和谐”,让纠纷“小案件”推进法治教育“大宣传”,让情理“小感化”释放排忧解难“大情怀”。
2018年10月,开阳高速改扩建工程作业区发生一起亡人事故,月山司法所仅用两天时间便成功调解涉及160万元赔偿的矛盾纠纷,凸显了人民调解在处置突发复杂矛盾纠纷的时效性和公信力。相关事迹被中共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选登。担任月山司法所负责人期间,劳惠英共调处矛盾纠纷案件357宗,涉及赔偿金额达630多万元,调处成功率100%,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性事件。
组建社区矫正志愿“娘子军”,她成为群众“心灵引路人”。曾经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劳惠英所在的月山司法所人员是“全女班”,女性固有的“柔弱感”为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挑战。
面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的“不以为然”,劳惠英没有将难题上交,而是着眼队伍现实,于2016年率先在江门地区组建了一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这也是一支全部由女性担任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队伍,将女性特有的柔情、坚韧和包容倾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变“短板”为“潜力板”。
这支令人瞩目的社区矫正“娘子军”因人施教,注重从“心”做起,采取“教育+关怀”“纪律+感化”的“2+模式”,先后跟进“个性化”教育149人,探访帮扶困难社矫对象26人,辖区至今没有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的情况,推动辖区矫正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让普法宣传成为辖区和谐的“新风尚”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司法为民”是劳惠英的坚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也相伴而生,新时代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劳惠英在普法宣传工作上紧跟法治广东建设实践、紧贴侨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孜孜不倦探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让普法宣传成为辖区和谐的“新风尚”。
劳惠英关注群众需求,采取“要听什么就讲什么”的“点单”模式,实施“订单式”精准普法,使普法宣传入脑入心。她讲究喜闻乐见,以活化当地红色资源为亮点,通过推出“法”“景”融合的沉浸式普法课堂、自编自演法治小品“进农村进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志愿服务等普法新举措,成为辖区的“法律宣讲人”。
2019年,劳惠英带领的月山司法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2021年,她被授予“江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还当选为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