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湖湾滨海新区是珠江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区的启动区,要紧紧抓住省建设珠江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区机遇,综合考虑未来开发建设中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特别是市级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向省争取一揽子政策支持和先行试点,牵引带动银湖湾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以及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快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的工作安排,市社科联与江门职院、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课题组就深江合作问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借鉴深汕合作经验,加快推动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对策建议。
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经验,建立深江合作区,能充分激发黄茅海跨海通道产生的大尺度空间增长极效应、都市带功能配置作用,合作区催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人力资源优化和融资等营商环境优化,特别是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延伸,将为江门,甚至整个粤西发展注入活力。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经验启示
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汕尾市西部海丰县。201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为珠三角地区协调发展提供示范。深汕特别合作区合作期限为30年(2011—2040),融合两地资源、产业及制度等优势,带动汕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的快速完善与发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速度快、效率高、成效显著,经验做法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要素流通,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建立了全要素流通大市场。深汕特别合作区采用深圳市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该合作区作为深圳、汕尾两地战略合作的平台,使汕尾成为临深城市,进入同城化发展时代。在统一的区域大市场下,交易成本减小,资源整合速度加快,实现了规划联通、政策互通、产业贯通、交通畅通和要素融通。同时,深汕特别合作区与深圳在干部选拔、事权划分、财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助力汕尾实现“融湾”战略。
二是产业协作,通过链主企业带动,形成稳健的产业链条。深圳与汕尾采用“总部+基地”“研发+生产”“智慧+应用”的产业发展模式,在做好深圳产业的补链、强链、延链、稳链工作的同时,给汕尾带来了大量先进产业。合作区充足的土地资源,为深圳产业外溢提供了“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和“百万平方米级”高标准产业用房。
三是制度保障,在地、人、企与深圳同权。在合作区工作的人员同权深圳市民,享受同等优质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推进深圳的一批学校、医院等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设分校或分院,如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圳市百外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深汕人民医院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深圳市人才入户安居、补贴等有关政策福利,如落户合作区的海外人才可申请深圳市“孔雀人才计划”。在合作区注册的企业同权深圳企业,包括落户深圳户口和购买深圳保险等,吸引了比亚迪、麦轩食品等企业入驻。在地、人、企与深圳同权的制度,吸引了大量人才和龙头企业,为汕尾市和海丰县的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
加快推动银湖湾滨海新区
开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争取政策支持,实现省级统筹。争取行政赋能,包括国家、省、市的重大政策支持,重大项目的支持。银湖湾滨海新区是珠江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区的启动区,要紧紧抓住省建设珠江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区机遇,综合考虑未来开发建设中面临的关键性问题,特别是市级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向省争取一揽子政策支持和先行试点,牵引带动银湖湾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第一,主动向省争取资源配置支持。争取省在建设用地规模、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如单独为集聚区安排指标、适度向集聚区倾斜等;争取省支持沿海岸线、填海区统筹开发,力争将集聚区作为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区域。第二,主动向省争取产业发展支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集聚区落户,布局一批创新平台,夯实集聚区高端产业发展基础;争取设立省及深江共同出资的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集聚区内产业发展。第三,主动向省争取建设资金支持。争取省加大新增债券尤其是一般债券向集聚区(含新区)倾斜的力度,并在专项债券方面给予更多灵活的政策措施;争取设立省及三市政府国资主导、吸引市场力量参与的投资建设集团,负责集聚区建设和运营。
二是打破行政边界,推进制度创新。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深江合作区的合作模式,在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借鉴自贸区或者特别合作区政策进行创新。
三是完善产业链条,实现协同发展。瞄准龙头产业,整合优势资源,构建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链条比较长的产业,通过深圳母工厂加江门分工厂,或是深圳总部加江门分部,或者由深圳主导开发产业园,形成“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的产业发展模式,做好深圳产业的补链、强链、延链、稳链工作。针对开平碉楼、古兜温泉、新会陈皮、台山核电等资源,发挥地区资源禀赋,可以形成“深圳市场+江门资源”“深圳市场+江门产品”产业链协作模式,推动资源“异地再生”。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企业发展。对标深圳,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行动。建立区智建中心,在政务服务、涉企宣传、服务企业、信息共享等方面运用数字技术,深化部门间的合作,打通堵点痛点,发挥协同效应;落实红灯呈报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实现“放管服”改革的放大效应,做到“办事不求人”;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减负增利,用好用足“特区+老区”政策,打造“低成本洼地”;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投融资体制和投融资模式顺利运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政策等。
五是提升公共配套服务,吸引人才扎根。在公共配套与服务上,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经验,以深圳标准、深圳质量建设公共配套设施,聚焦教育、医疗、文体、社会保障、住房等关键领域,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络,积极引进深圳优质民生资源,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持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打造从幼儿园到大学全链条完备教育体系,使合作区“学有优教”;持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多层次的医疗康养中心,使合作区“病有良医”;高标准建设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商品房建设力度,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住有宜居”。
(张晓,作者系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