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何奎 冯晓莹) 商家借体验“免费变美”之名吸引消费者,实际用“软暴力”强迫消费。近日,江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迫交易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等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期间,黄某经营某美容院,雇佣店长和美容师在商场等人流集中地宣传“新店开业,免费护理”,并将消费者带至美容院,以免费测试皮肤为噱头,使用“美容液”及“美容仪器”进行按摩致顾客皮肤变色,并以此为由胁迫受害人购买高价指定美容产品。被告人黄某等人利用上述手段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涉及被害人22名,交易金额共计29893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等人主动向被害人退赔了所有款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等人通过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根据犯罪数额及其他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消费者应筑牢消费风险防线,对低价陷阱保持警惕。首先,应选择正规的店家,在接受服务前可查验店铺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证照,不要被“超低价”“免费体验”等诱人宣传所迷惑,避免掉入低价陷阱;其次,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把正常的交易风险与不公平的交易分开。消费者应主动分辨是否存在潜在的消费陷阱,避免盲目追求低廉价格而受骗上当;最后,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增强维权意识,一旦遭遇强迫交易,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采取措施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