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黄银平 李小红) 近日,蓬江法院、蓬江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 推进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作共治格局,为蓬江生态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护。
《机制》指出,各单位要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高效协同治理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提高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
《机制》构建了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全面审查、行刑衔接、信息共享五大工作机制,明确要抓好前端源头治理、中端案件审理、后端监督管理全链条式精准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共同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程序衔接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机制,在打击环境犯罪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修复、企业合规改革,实现法律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据介绍,自2020年以来,蓬江法院共依法审理46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家之力有限,多方联动共治共为,才能提高生态保护的行动力。”蓬江法院副院长梁景棠表示,该院将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能动性,凝聚生态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蓬江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绘就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