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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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弘扬海关队伍优良作风
当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领益智造连续6年入围
赓续传统文脉 全国戏曲名家湾区“飙戏”
我市2个案例入选省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
加快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
20年准军磨炼铁骨新征程焕发新动能
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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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10时10分至10时33分,在江门市四市三区主城区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人防多媒体警报器、人防机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警报设备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①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次;②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次;③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请市民照常生产生活和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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