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平市检察院勇担使命,推动公益诉讼切实为民服务,以法治光芒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环境整改和修复;强化涉侨、文物等领域公益保护;持续精准打击“消”字号制剂,利用法律的武器,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照亮“消”字号产品监管的盲区……
文/刘嘉猷 图/开平市检察院
公益诉讼与城市建设同行
开平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江门市委“1+6+3”工作部署,与城市建设一起发展,加强涉侨、文物等领域公益保护。
通过实地考察,检察机关发现部分古建筑存在失修的情况,随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做好相关古建筑的修复工作,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对邓一飞故居、升平楼等红色建筑、古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结合各村传统文化特点,加大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力度,促进当地文化、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以此案为鉴,我们向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建议加强对全区历史建筑的普查和保护,保护好每一处老屋,保护开平侨乡的情感记忆和文化价值。”开平市检察院派驻水口检察室主任周健仪说道。
近年来,开平市检察院办理涉侨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件,还督促修缮了2处文物,办理安全生产(道路安全)案件6件,整治道路交通标志10处,真正做到让公益诉讼和城市建设同行。
精准打击“消”字号制剂
开平市检察院还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以公益诉讼照亮“消”字号产品监管盲区。通过针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进行专项监督调查,对辖区内药店、母婴店、宝宝游泳馆等重点场所开展线索摸排,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禁用药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展开调查。
“由于人手有限,加上需要调查的范围很大,调查走访的工作量也很大,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周健仪介绍道。“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属于“具有中度风险的消毒产品”,添加禁用物质不仅容易引发过敏反应,还会导致耐药菌株产生、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危害婴幼儿发育及人身健康。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辖区内多家药店在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存在产品安全隐患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非法添加的问题,就必须从行政监管环节薄弱之处下手。”周健仪说。开平市检察院果断启动行政公益诉讼,针对行政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行政单位加大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辖区内消毒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
针对案件中“消”字号产品存在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问题,开平市检察院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产品检验检测信息总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药店、个体诊所、卫生所等进行全面抽检核查,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影响一片”,完成了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的监督思维方式转变,达到“治已病、防未病”的良好社会效果。
以法治光芒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开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案件后立即行动起来,办案人员调取案件的刑事卷宗,发现甄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后,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一同进行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的相关情况。
随后,检察部门采用“刑事诉讼+公益诉讼”监督模式,对甄某等人的污染环境行为发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构建全链条体系化监督机制,从而推动环境的整改和修复。
在办案过程中,开平市检察院积极倡导恢复性司法理念。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反复向被告人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目的是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他们的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促使他们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2023年3月3日,甄某、李某、司徒某等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开平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开平市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同心协力,以法治之光守护绿水青山坚定信念。
未来,开平市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坚定“小切口,大作为”的信念,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力以赴推动公益诉讼更好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