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贺光银) 9月27日,市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27件241人,提起公诉244件436人;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4件,发出检察建议158件;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62件。2件案件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
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力度方面,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及时委托鉴定评估提出修复方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和引导被告人积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处置涉案危废,使得污染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涉案危废垃圾共23084.4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6033.9万元;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363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等近300公顷;办理涉海洋公益诉讼案件51件,清理海洋固体废弃物56吨。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源头治理,致力于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点,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推动恢复性司法。例如台山市检察院针对林某等5人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华白海豚栖息地非法捕捞行为,督促5名被告增殖放流约5.5亿尾虾苗,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修复海域生态环境双重效果。值得一提的是,全市检察机关做实行政检察助推社会治理,主动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案件161件,过程注重强化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不断优化,构建起生态检察一体化保护新格局。内部协作上,市检察院建成全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自然资源数据分析室,共调查核实线索63条,协助办理案件9件;蓬江区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研判生态环境领域线索18件;新会、台山、开平、恩平四地检察院形成潭江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办理涉该流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跨区域协作上,江门、珠海、中山三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新会区检察院依托该协作机制,联合斗门区检察院推动两地10部门进一步联签协作机制,协作治理辖区内的斗门区“飞地”冲滩拆船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开平市检察院与云浮市新兴县检察院建立大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协作机制,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跨界水源地周边的540余家畜禽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在发动公众参与方面,市检察院先后通过开发“随手拍”微信小程序、联通12345市民热线、聘任9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招募178名“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等方式推动公众参与;召开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26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3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