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
任命:
赵沂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肖文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黄剑波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莫健文的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岑崇浩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宇俊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