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江关宣) 今年10月,海关总署在2022年第54号公告的基础上,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新公告”),释放了六大“高含金量”政策红利,进一步放宽了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明确具体处置要求。江门海关结合关区进出口企业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进出口企业用好主动披露政策,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实施的一项容错机制,同时也是一项惠企政策,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通道。
据江门海关介绍,进出口企业自查发现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并向海关主动披露,海关可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行为从轻、减轻甚至免于行政处罚;同时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滞纳金。新公告发布后,江门海关主动向企业人员介绍海关政策、讲解申请流程,引导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并展示经主动披露后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案例,提高进出口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和主动报告的积极性。
近日,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向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递交主动披露报告。在此之前,由于单据审核失误,该公司一票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币制申报错误,影响了海关统计准确性。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政策后当即向所在地海关致电咨询业务流程,并于当日向海关递交了主动披露报告。经办关员审核无误后予以受理,仅约半个小时,企业便收到海关“已受理”电子通知书。这也是新公告发布后,江门海关受理的首宗加工贸易企业主动披露报告。
“这个政策真是十分及时,解决了我们这个难题。我们公司经自查发现存在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进口申报地海关进行主动披露,我们是高级认证企业,如果受到行政处罚可能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个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的机会,解决了由于申报错误带来的不良影响。”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关务经理张嘉华表示。
鹤山海关引导企业用好用足该政策,充分体现了“守法便利”“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在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中,鹤山海关以践行“四下基层”要求为抓手,致力于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方面,引导企业守法规范经营、杜绝违规不当得利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引导企业详细了解过失违规后的救济措施,提高进出口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和主动报告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激励企业规范管理和引导企业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