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曾文静)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大型商场等区域的经营秩序,6月起,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举报较多的部分商户、摊贩以普通药材冒充“名贵药材”售卖的违法行为,开展为期半年的冒充“名贵药材”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违法犯罪行为,以群众关注的“小切口”做实药品安全的“大民生”。截至目前,我市已查处药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53宗,罚没金额约28万元。
我市充分发挥市“双打”办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打破监管壁垒,将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延伸至相关农产品、食品、药品,强化对中药材(农产品)、药食同源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多个维度的源头治理和末端监管,坚持多部门联动,抓住节假日、赶集日等关键时段,找准重点区域和范围,紧盯重点摊贩和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确保整治有力有效。
各部门聚焦无证经营药品、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或假冒药材、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以普通药材冒充名贵药材销售、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计量不准确等影响药品市场秩序、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大型商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苗头性风险隐患。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组织联合检查11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501家次,查处药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53宗,罚没金额约28万元。
为贯彻“宣传也是打击违法犯罪”理念,市场监管部门还以整治行动为载体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普法宣传,针对市场经营主体、消费者的不同特点进行“精准普法”800余次,通过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市场开办方、药品经营主体合规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开展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宣传18次,倡导理性购药,教育消费者正确区分中药材(农产品)、药食同源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提升消费者药品安全科学素养,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