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江应宣)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省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于10月份联合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今年第二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
据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检查督导中,我市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对2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深度督导检查,确保全面高效地排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在企业自查阶段,我市要求企业严格对标对表,全面、客观、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在市级交叉检查阶段,由清远市抽调应急管理干部、消防监管人员和专家对我市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交叉检查督导工作。此外,我市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对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工作。10月18日至19日,省第四督导组还对我市3家油气储存企业进行省级督导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督促企业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信息化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据统计,我市2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在自查阶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08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6项;市级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41项;省级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6项。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我市深入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生产、火灾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压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监督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闭环整改工作。同时,以本次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