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江瑞轩) 为更好助力广东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近日,我市税务部门与梅州、惠州、阳江、茂名四地税务部门以“税收服务‘百千万’ 跨‘粤’山海共普法”为主题,以“云”为媒,共同开展了一场跨区域税收普法活动。
本次税法直播活动以讲解省税务局出台的《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为重点,系统介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县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共吸引了近14万人次观看。
在江门,税务部门发布了《关于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聚焦县域经济,助力打造千亿级经济强县”“聚焦强镇带村,激发镇域和乡村发展新活力”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助推江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
综合利用日照充足等地理条件优势,江门台山陆续引入不少优质光伏企业,新能源产业成为镇域经济新增长点。在江门广发渔业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新能源”)汶村光伏发电站发电区,鳞次栉比的光伏板向阳而立。这片发电区域每日发电35.6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1.6万吨标准煤,能实现3.8万吨二氧化碳的减排。
为助推光伏产业“向阳而生”,我市税务部门对重点光伏企业开展“一户一策”服务,制发《光伏渔业互补项目全生命周期税收管理指引》,涵盖征地、建设、并网发电各环节税收指引,确保涉税需求快速响应、涉税问题高效解决,做到惠企红利“精准入袋”。
“广发新能源一、二期光伏项目于2017年并网发电,在税务部门的服务下,我们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截至今年9月,共减免企业所得税近1125万元,同时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近3500万元,这些资金有效缓解了项目建设的现金流压力。”广发新能源相关负责人陈庆表示,光伏企业普遍面临前期投入成本高、资金压力大、回报周期长等问题,税惠政策精准有效支持,帮助企业解决了后期光伏项目筹建、储能设备更新等问题,维持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
截至目前,广发新能源一至三期光伏项目社会效益显著,项目所在村集体年均增收突破30多万元,村民年均租赁增收上千元。“镇里引进光伏项目后,村民都很认可,相当于给每户增加了一亩地的租赁收益,对于一些困难家庭来说,每年的租赁收益能抵上一年的水电费。”广发新能源江门汶村光伏电站技术专工廖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