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
一直以来,江门坚持把社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以推进。早在1983年,江门就正式实施合同制工人社会劳动保险试行办法,成为全省最早推进社保事业的地市之一;2012年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全国统筹,社保事业至今来到了第四十个年头。一路走来,江门社会保险机制体制、经办服务模式在时代激流中持续完善、不断创新,社保制度从无到全、基金实力从弱到强,目前已全面构建起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制度框架。全市社会保险各险种总参保人数从40年前起步之初的400多人,增长至如今的400多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人数超15万人,8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超16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也从个别覆盖,发展到制度全覆盖,再到人群全覆盖。
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当前,江门正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市社保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在织密扎牢“应保尽保”社会保障网,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的同时,不断深化改革,一体推进社保“跨省通”“湾区通”“镇村通”等便捷服务,稳稳“兜”住民生幸福基底,为侨乡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
文/图 张茂盛 张浩洋 陈敏锐 刘文靖
“湾区社保通”
实现江门事跨境办、湾区事方便办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使大湾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江门与香港、澳门历史渊源深厚,地缘相近、人缘相通,在750多万港澳居民中,五邑籍乡亲占比超20%。江门与港澳民生保障服务互融互通,是150万五邑籍港澳同胞的殷切期盼,也是在江门就业营商居住就读的港澳居民的共同需要。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要坚持服务港澳初心,深入推进“港澳融合”工程,以便民惠民为导向,深化与港澳民生领域融合,推进港澳跨境政务服务双向互通。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加快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港侨澳侨、港澳同胞到江门就业、就学、居住创造良好环境、便利条件,带动更多港澳企业投资江门、扎根江门。
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社保局主动作为、创新服务,大力推动旨在建立和完善大湾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粤港澳三地居民提供无差别社保服务的“湾区社保通”工程,通过充分整合全流程网办、跨区域通办和视频办数字化功能,协同人社、政数、港澳民间组织和金融机构力量,侨乡“湾区社保通”呈现出“江门事跨境办,湾区事方便办”的鲜明特色,江门—港澳跨境社会保障服务双向互通更加畅顺。
依托澳门五邑同乡会、香港五邑总会等港澳社会组织、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等合作资源,我市在港澳地区建立31个港澳服务点。港澳居民可在服务点的自助服务终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打印社保参保凭证和查询社保参保信息。目前,江门港澳政务服务点已累计为7000多名港澳居民提供服务。此外,我市还创新江门事跨境办模式,安排资格认证、信息变更、失业保险金申领等17项市级社保经办服务事项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视频办服务专区,由专席人员实时响应,提供咨询、业务资料预审、网办指引等服务,实现港澳居民不受距离限制就可通过视频便捷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依托线下网点资源和广东政务服务网“湾区社保通”专区、“粤智助”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我市建立起“专窗、专区、服务点”多元化的湾区社保通服务窗口。
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粤澳《关于社会保障服务合作的备忘录》,对标落实粤澳两地领取养老金生存证明协查认证,将澳门社保在生认证服务延伸至江门各县(市、区),在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立14个湾区社保通服务专窗,按照省统一专场要素和服务标准进行设置,为港澳居民提供社保专属服务。目前,“湾区社保通”服务专窗已为超100名澳门居民提供澳门社会保障协同服务。
为解决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我市在产业园区、合作银行等点位设立了6个“湾区社保通”网办专区,方便他们办理社保业务。在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区,我市还建立了中小微企业社保首席服务联络点,为港澳青年“点对点”提供专属服务。
通过深入推动“湾区社保通”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在江门就业营商居住就读的港澳台居民与我市市民执行同等社会保险政策、依法享受同等社保待遇。截至2023年11月,港澳居民在江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人数超2.5万人次。
“社保服务跨省通”
异地办理社保业务不再“多地跑、折返跑”
开展社保跨省服务,是跨省就业、居住、生活的人员热切期盼解决的一项便民惠民实事。
充分发挥社保解后顾之忧、促要素流动、增强人才集聚的社会效应,今年以来,市社保局深入实施“社保服务跨省通”工程,持续推动社保服务跨省通办、经办跨省合作、业务跨省交流,不断扩大“社保服务跨省通”朋友圈,着力丰富事项范围,推动跨省服务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深度融合,让跨省参保人员少跑腿、不折腾、好办事的同时,也为江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助力。
今年7月,全省首个“社保服务跨省通”园区专窗落地江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专区,标志着江门“社保服务跨省通”工程全面启动。
园区专窗内设“社保跨省通”服务点和网办自助服务专区,配备中小微企业社保服务专员,为企业人力资源流动提供精准服务,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就近方便的社保服务。“例如在江海区的跨省工作人员,需要办理社保类业务时,可以直接来窗口办理,不再需要请假到上一级或回到原属地办理,做到真正便民。”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随着这一窗口的设立,其他工业园区、各县(市、区)也将探索“社保跨省通”窗口的落地服务,营造更好的人才环境。
与外省城市开展社保合作方面,市社保局相继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贵州省铜仁市、云南省玉溪市、广西玉林市和崇左市的社保部门签订了“跨省通”合作协议,共同打造“社保服务跨省通”品牌。系列协议签订以来,双方通过专窗导办、线下互办等方式,上线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伤跨省异地就医转诊申请等22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同时不断加强社保业务“服务通”“数据通”“风控通”交流与合作,有力破解企业群众异地办理社保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的痛点难点堵点。
打通数据通道是“社保服务跨省通”高质量运行的重要一环。截至目前,我市有83个社保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等81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这为来自外省的员工带来福音。近两年来,江门与崇左按照粤桂东西部协作部署要求开展全方位对口协作,两地人员互动往来日益密切。黄秀丽在崇左曾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后通过招聘信息应聘到江门工作,但也有重回广西就业的意愿,属流动性较大的就业人员。她表示,社保跨省转移网上办理给参保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自己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直接办理业务非常方便,不用在参保地之间来回奔跑。
在外来务工人员当中,贵州铜仁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的有近万人,占比较高。某企业人事专员叶宁表示,工厂里有不少来自铜仁的员工,自从开通“社保服务跨省通”后,员工的社保业务通过专窗导办,方便了许多。“以前很多工人最担心的就是社保关系转移问题,现在在社保服务专员的协助下通过网办渠道很快办好了,大家都很高兴。”叶宁说。
社保“镇村通”
让村(社区)居民在家门口便捷办理社保业务
社保“镇村通”工程是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全力奋战“百千万工程”的背景下,我市将社保“镇村通”工程纳入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列入江门市《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具体实施内容,为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社保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打通社保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把社保服务从镇一级延伸到村(社区),解决参保群众办事难问题。
为构建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社保服务圈”,该局联合多部门在全省率先探索将城乡居保“镇村通”拓展为社保经办全领域“镇村通”,致力打造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体、横向到银行、纵向到镇村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已建立1599个社保“镇村通”服务网点,其中镇级服务网点86个、村级服务网点1318个、合作银行代办网点195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社保服务网络,年内共计服务城乡居民超25万人次。各村(社区)农村居民在自家门口即可办理社保业务,真正享受与城市居民无差别的社保经办服务。
为切实将各类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市社保局加强与人社、乡村振兴、民政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保服务事项下放基层,尽量实现社保业务村级柜台办;利用全市1970台自助服务设备,目前实现49项社保业务办理不出村。为达到村民在“家门口”可“网上办、不见面、能办事”的效果,市社保局联合政数、财政等部门,借助政务服务改革契机,整合现有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资源,打破地域及固定服务点限制,推动社保业务实现“视频办”,目前全市139个镇村服务网点实现83项社保服务视频办。
注重示范带动,今年4月26日,江门在鹤山古劳新星村启动全市首个社保“镇村通”服务示范点,自此拉开各级社保服务网点建设全面铺开、快速推进的序幕。截至11月底,全市建立1599个社保“镇村通”服务网点,建成12个镇村级平台示范点和1个银行示范点,镇村级服务点覆盖率达99.36%,完成省、市“百千万工程”2023年重点任务目标。
在推进社保“镇村通”过程中,市社保局针对老人家行动不便或无法自助使用电子产品等不便的情况,着力优化健全社保志愿者服务建设,为他们提供预约服务,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养老保险领取人、蓬江区棠下镇三堡村村民梁情有(92岁)和梁兰芳(75岁)行动不便,市社保局组织“特定人群协助上门服务项目”服务团队为其提供“上门认证”等社保服务,受惠的长者或者家属均表示这给参保人提供了切切实实的帮助,不用再跋山涉水来回奔跑办理,非常便民、暖心。
大事记
●1983年,江门市合同制工人社会劳动保险试行办法实施。首批30个单位、410名合同制工人办理了合同制工人社会劳动保险参保手续。
●1984年,江门市试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统筹离休、退休、退职基金办法。首批80个全民、事业单位参加退休统筹。
●1994年,《江门市直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江门市待业保险实施办法》印发。
●1997年,《江门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实施。
●2008年,《江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
●2012年,我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2017年1月,《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印发,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缴费工作,标志着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试点模式转向全省统一模式。
●2020年1月,《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同年底,在我市参加社保港澳台居民近1.7万人,3500多名港澳退休人员在我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2021年4月起,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2021年5月,《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
●2022年1月1日,《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