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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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情带动乡亲共建美丽家乡
逾3000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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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亮出“靓岗位”
“好待遇”招才
为医患纠纷开出“对症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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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山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为医患纠纷开出“对症良药”

    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通讯员/鹤司法) 近日,在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律师的紧密配合下,鹤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幼儿李某的监护人与鹤山市某卫生院的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各方合法权益,也是近年来鹤山市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写照。

    据了解,幼儿李某于2017-2018年在鹤山市某卫生院儿童保健科进行了新生儿出生后3次国家公卫项目儿检,其间,卫生院医生均没有发现其存在儿童生殖隐性问题。直至李某6岁时下体出现不适,通过B超检查才发现存在前述问题。李某的监护人对该卫生院为该患儿开展的儿检项目提出异议,认为卫生院医生存在失职行为。

    收到李某监护人的调解申请后,鹤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反应,召集鹤山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专业调解小组,第一时间安抚医患纠纷双方的情绪。专业调解小组共同查阅案件文书材料、采集相关证据、了解研究案情,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听取医疗专家、调解律师的专业意见,明确调解方向。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运用“单独交流法”,分别询问患方和卫生院对于本次事件的看法,找准当事人情绪背后的真正诉求,尽量消除双方意见分歧。经调解员耐心的情绪疏导,李某的监护人表示,此事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一定影响,希望院方在孩子出院后给予相应的慰问,让孩子充分感受到人文关怀和社会的温暖,能够快乐成长。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沟通下,院方愿意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给予相应补偿。

    医患双方从“针尖对麦芒”到“化干戈为玉帛”后,为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人民调解员及时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前往鹤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确认,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可申请执行的法律效力。长达数月的纠纷顺利化解。

    据了解,目前,鹤山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已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8个,其中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740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5名,建立起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网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需求。

    接下来,鹤山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能力指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多元解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全力增进民生福祉,为建设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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