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袁文君) 今日起,我市制定出台的《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2月27—28日,市城管局举办《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会暨江门城管法制课堂,推动我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近300人参会。
宣贯培训会分两场进行。政府部门专场邀请了市直及各县(市、区)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城管执法、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区10个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企业专场邀请了市建筑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环境卫生协会等协会代表,以及建筑企业、物管企业、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会议现场,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韩光军详细讲解了《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政策依据和主要规定等内容。随后,各参会单位代表结合自身职责进行积极交流探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建筑业快速发展,我市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会议指出,《办法》的颁布施行,为我市系统科学推进建筑垃圾管理细化了有关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监管措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我市统筹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完善全过程管理,突出抓好源头管控,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强化收集运输管理,提升优化处理能力;要强化综合治理,包括加强专项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部门联动、加强社会监督,共同依法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