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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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用上了家门口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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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任业主均未交电梯加装分摊费,法官成功调解
“我终于用上了家门口的电梯”

    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陈祎姗 李小红) “在法官的调解下,我终于用上了家门口的电梯,真后悔没早点来法院解决这件事。”近日,接过电梯门禁卡的吴小姐和法官们拉起了家常。个中缘由,要从蓬江区人民法院调解的一宗电梯费用分摊纠纷说起。

    3年前,吴小姐购入一套位于蓬江区某住宅小区的二手房,入住后发现其所在楼宇的电梯是其他邻居集体出资加装的,需刷电梯门禁卡使用。而涉案房屋的前业主及吴小姐一家没有“凑份”,上下楼层只能跑楼梯。为方便日常出行,吴小姐多次与邻居们商量,但在分摊费用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向蓬江法院提起诉讼。

    “我家在五楼,家里有老人,上下楼梯真心不容易。”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吴小姐说出了难处。“要用电梯我们没意见,可账要算好。”被起诉的邻居业主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原来,在此前的沟通过程中,吴小姐只愿分担加装电梯的主体费用,不愿承担迁移排污管、加装刷卡器、门把手、闭合器等配套工程及日常维保、年审等增项费用,其他业主自然不买账。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从筹资规划到加建完成,大家付出了很大心血,落实起来不是一件容易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增项费用。”承办法官曾勇的肯定引起业主们的共鸣,他劝说大家,“远亲不如近邻,得心平气和来解决矛盾。”说罢,曾勇向业主们出示了几份各地法院关于住宅加装电梯费用分摊的判决案例,给大家作为参考。

    吴小姐最终做出了让步,说:“我愿意分摊加装电梯配套工程的费用,但电梯门禁卡能不能多给几张?”“那以前发生的维保费、年审费我们也不计较了,电梯门禁卡是小事……”邻居们也退了一步。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很快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使用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并签订协议,吴小姐领到了5张电梯门禁卡,并当场交付了承诺的分摊费用。

    纠纷告一段落,在一个忙碌的下午,曾勇收到了其中一位业主寄来的感谢信。信很轻,却承载了大家沉甸甸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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