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装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可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为什么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提交房屋损坏程度达到《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等级或《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以及提交不动产权证书、修缮费用发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社保卡、借记卡、活期储蓄存折)。
问:修缮费用发票包含哪些项目?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缮费用发票包含钢筋、水泥、砂石、瓷砖、打桩等项目。
问:大修自住住房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签发后2年内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可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文/图 陆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