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广泛反映民情、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现将该条例(草案修改稿)登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邮寄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2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邮政编码:529000
(二)电子邮件:
jmrdfgw@jiangmen.gov.cn
(三)传真:0750-3273215
(四)江门人大网:在“征集意见”栏目直接上传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