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凌雪敏
通讯员 丁洁 廖秋颖
近日,恩平市沙湖镇一木合板厂的银行账户收到了一笔从澳门打过来的货款,该工厂一笔被拖欠了好几年的60多万元货款终于一点一点回笼了。该木合板厂法定代表人李老板说:“以前钱要不回来,对方人也找不到。在调解中心,事情很快就得到了解决。”
李老板说的调解中心是由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合作共建的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该案中,法院、调解中心、湾区律师齐参与,让案件当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据了解,这起调解案件是该中心调解的首宗跨境商事纠纷。
澳门律师找到“失踪”被告
几年来,李老板一直与澳门一家建筑公司进行木材交易,但去年6月份起,建筑公司拖欠李老板货款60多万元迟迟未能到账。李老板多次联系对方未果,眼看自家工厂经营日渐困难,只好来法院起诉。
收到案件后,恩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陈婷婷认为,被告是否具有还款能力尚不明晰,简单判决可能面临执行不力的风险,找到被告调解,更有利于保障双方利益。
被告方在澳门,陈婷婷决定采取诉调仲对接机制,引入调解中心参与调解。来自澳门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冯美莲是调解中心选聘的调解员,这起案件被交到她的手中。
要调解,首先要找到人。冯美莲搜寻该公司的相关信息,确认公司仍正常经营,但对方的内地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冯美莲转换思路,用澳门办公电话拨打该公司的澳门号码,果然联系上了电话那头的人。
原来,被告公司周转资金不足,此前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欠款,但李老板没答应,两人僵持不下,被告一气之下便选择“玩失踪”,双方都在赌气,什么都听不进去。
签下一份双赢的和解协议
“为了一口气一直拖着不还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公司业务和形象。”冯美莲为被告详细分析了其中的风险,同时把情况反馈给李老板:“对方不是恶意拖欠,若坚持全额支付,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将耗费大量时间,何不先收回一点欠款,保证目前的经营?”
冯美莲帮助双方多次权衡利弊,两周后,双方终于愿意各退一步,有了调解基础。在调解中心商事纠纷调解室,一块屏幕连接两地三方,法官、调解员释法明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和谐的氛围中,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和解。双方当场签署和解协议后,充分利用“调+仲+诉”的便利性,该和解协议迅速经法院完成司法确认。
“一份双赢的和解协议比一份存在执行困难的判决书更为难得和珍贵。”冯美莲说。
被告公司当即还了部分货款10万元,并承诺在半年时间内分8期还清剩余货款。至此,一场跨越湾区两地的商事纠纷顺利化解。近日,李老板为恩平市人民法院及调解中心送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调解+仲裁”是解纷“润滑剂”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又维护了双方的贸易伙伴关系,对湾区经贸往来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副秘书长李一鸣介绍,与诉讼相比,“调解+仲裁”模式无论从时间或金钱上考虑,都是更具“性价比”的选择,且港澳籍商事调解员精通港澳地区法律,熟悉港澳地区商事交易规则和社情风俗,更能让当事人放下芥蒂。
诉讼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调解+仲裁”则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润滑剂”,给予纠纷双方缓冲的空间。调解中心全国首创“华侨调解+国际仲裁+司法确认”模式,有效破解涉侨商事法律事务办理难、域外法律查明难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涉侨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我们将继续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逐步推进委托调解和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江门中院民四庭庭长李立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