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欧阳志强) 近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招商线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健全完善了市政府投促中心对投资超1亿元(含)招商线索的管理推进、接洽保障等关键环节流程机制,通过建立招商线索“一本台账”,加强全市招商线索汇总、流转、信息共享,实现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一盘棋”统筹推进,拓宽获取招商线索信息的渠道,提升我市“大招商”格局。
《办法》明确了招商线索推进、管理的时效,从线索提交到答复对接意愿,等候时间不超过1周。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通过各渠道获取招商线索后,须做好线索登记,并在1天内作出响应,指定专人主动联系投资方或线索引荐方,获取项目关键信息。除了需要专业机构支持的重大项目外,其他招商线索,线索跟进人员需3天内完成对招商线索的初步研判,重点关注产业方向的相符性,产业带动性、促进性,技术先进性,市场效益,环境友好(环保、能耗)等要素,明确是否跟进,提出下一步推进建议。1周内把对接意愿反馈至线索引荐方或投资方。
确定深入对接的项目,在项目跟进阶段,《办法》加强了市投促中心对项目的统筹流转作用,更好地帮助意向企业在江门更快找到心仪的“落脚地”。市投促中心将结合各县(市、区)产业基础和重点招商方向,以及项目投资额进行分派跟进。招商线索转为在谈项目,落实专人专责,实行一跟到底。在会商研判阶段,市直职能部门、我市投资平台公司还将提供业务支持,参与研判,提供项目招引意见。
目前,我市开通了“江小招”企业微信号,既是客商的投资服务热线,也是招商项目的报料热线,为社会各界引荐项目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线上平台。市投促中心表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等可通过该渠道,提供招商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与去年我市出台的《江门市招商合伙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相互配套,形成招商工作服务闭环,充分调动社会化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江门市招商合伙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指出,为江门市引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的招商合伙人,项目成功落地即可申请相应奖励。奖励分为有效投资信息奖励、重大项目投资奖励、引荐外资项目奖励。引荐项目承诺固定资产投资达5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20亿元(含)以上、50亿元(含)以上每个项目,将分类、分档次对招商合伙人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300万元。此外,针对外资项目,引荐由《财富》杂志最新发布的“世界500强”(含全资或直接控股子公司)外资项目实现投产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